借还书
图书馆在各个分馆大厅入口处都设有借还书处。借书时,读者应确定所借图书没有污损后,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交给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,同时自己要注意核实借书册数及还书日期。还书时,将所还图书交给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,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时,请读者注意核实图书归还情况。
借期及可借册数:
中文图书 | 可借册数 | 借期 | 可续借次数 | 续借期限 |
本科生 | 5册 | 1个月 | 1次 | 1个月 |
研究生 | 10册 | 1个月 | 1次 | 1个月 |
教师、博士生 | 15册 | 3个月 | 2次 | 2个月 |
外文图书 | 可借册数 | 借期 | 可续借次数 | 续借期限 |
本科生 | 1册 | 1个月 | 1次 | 1个月 |
研究生 | 1册 | 1个月 | 1次 | 1个月 |
教师、博士生 | 3册 | 3个月 | 1次 | 3个月 |
注:
续借仅限在没有其它读者预约的情况下,如果读者有拖欠记录(图书逾期未还、超期罚款未付),则不能办理续借手续;
读者须在规定的图书归还期限内及时将所借图书归还,逾期将按0.20元/天收取逾期费。图书应还日期如在寒暑假,可在开学一周内归还图书。
图书阅览
图书馆藏书提供开架阅览,本校读者可自行取阅并归还上架。
保存本图书即“基藏书库”面向师生开放阅览,不提供外借。请读者在馆内阅览后放回阅览桌上或书架上。
通借通还
图书馆自2006年11月开通通借通还业务。读者可持本人借阅证到三校区任一图书馆借阅图书,在三校区任一图书馆所借的图书均可在三校区任一图书馆归还。
网上续借
网上催还
对一周内即将到期需要归还的图书,图书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催还通知,读者需登录“我的图书馆”提前设置个人电子邮箱,操作详见网站首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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